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渔[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
为深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部定于今年4月下旬召开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就水产养殖及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开展座谈,并对水产品质检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下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各海区渔政局及各省级渔政机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业务主管处室负责人,承担产地水产品抽检任务的质检机构负责人。邀请驻部监察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派员出席会议。会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24-25日。2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明园新都酒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38号,前台电话:0771-2118988)。
交通方式:宾馆距机场约32公里,可乘坐机场大巴至民航酒店后转乘出租车。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含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成效、经验、问题等,研究提出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路及措施;请水产品质检机构对2011年水产品抽检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产地水产品抽检建议。以上总结材料请于4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水科院质标中心)。
(二)本次会议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水科院质标中心承办。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代表名额派员参会,并于4月16日前填写好会议回执(见附件2)报至会务承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