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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三)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政策与成就。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国家和各地围绕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制定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等;近些年来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情况,如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情况、技工院校开展各类人员职业培训情况、技工院校教学改革成果、技工院校招生、办学、就业等方面情况。
  (四)技工院校培养目标与办学特色。主要包括: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课程设置、校企合作、教材开发、毕业生就业、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通用职业素质训练以及办学实力、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和校园文化等。
  (五)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迹。主要包括:两批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以及参加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的成长经历、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对企业生产效能提高和产品质量提升的贡献等。
  五、宣传方式
  (一)举行启动仪式。宣传伊始,各地要举行隆重热烈、节俭实效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邀请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以及行业、企业、技工院校及相关媒体参加,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舆论宣传工具,围绕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主要采取:新闻发布、专题对话、绝招绝技展示、公益广告等形式的电视宣传;新闻播报、政策解答、专题采访等形式的广播宣传;主题文章、采访学校等形式的报刊宣传;在线访谈、在线调查等形式的互联网宣传。有条件的地区和技工院校,还可借助公交、楼宇中数字媒体或开通官方微博进行宣传。
  (三)开展集中宣传。将5月5日至6日(双休日)定为“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区域内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场所统一举办“全国技工院校统一招生咨询日”活动,散发宣传小册子、张贴宣传画、制作展板、现场解答问题等,对技工院校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专场报告会;邀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讲演;举办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会等,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编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并在城镇和农村广泛散发,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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