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经费我部将另文下达。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与水科院质标中心联系,其他问题请与我部渔业局联系。我部将根据各省(区)及计划单列市、质检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渔业局 赖克强
联系电话:(010)59192962、59192995(传真)
电子邮件:Fishmarket@ agri.gov.cn
(二)水科院质标中心 马兵、刘欢
联系电话:(010)68672898(兼传真)
电子邮件:skyzbzx@ 126.com
附件:1.通过贝类产品检验能力验证的质检机构名单
所属单位 | 质检机构名称 |
中国水产科研究院 | 农业部渔业环境与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
农业部水产品种质与渔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 |
北京市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
河北省 | 河北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 |
辽宁省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连) |
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局 |
天津市 |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
山东省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烟台) |
江苏省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 |
浙江省 |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舟山) |
浙江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 |
宁波市 | 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
福建省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厦门) |
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 |
广东省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
广西区 | 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