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人员及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推进我院教职员工的科研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及《关于将<成果要报>采用情况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重要依据的通知》精神,开展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的报送工作。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意义
  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是致力于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内部参阅刊物,围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重反映那些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成果。创刊15年来,《成果要报》共得到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批示800多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开展《成果要报》报送工作,有利于加快我院承担课题的研究和结项进度,有利于更好地展示和转化我院的科研成果,有利于塑造我院教研人员良好的科研信誉。
  二、激励措施和奖励办法
  (一)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成果要报》采用的成果主要有如下的奖励措施: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作为项目结项的主要参考依据。其中:年度项目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1次,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重大项目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2次,可以申请免于鉴定结项。
  2、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每篇给予研究补助费5000元。
  3、研究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完成该成果的主要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享受一定的倾斜政策;围绕某一重要领域两年内刊发3篇以上《成果要报》,且产生重要影响、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可直接确立为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决策咨询项目,每年资助15万元-30万元,并可视情况连续资助。
  4、研究成果被中央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吸收的,将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予以通报表扬,并向作者所在单位及所在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发出通报表扬函。
  (二)对《成果要报》采用的成果,学院视同为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并在科研网上发布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