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建办科函[2012]21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12月10日至29日,我部组织对全国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认真借鉴先进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1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检查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
节约能源法》、《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2011年12月10日至29日,我部组织了对全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检查。检查范围涵盖了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26个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27个地级城市以及26个县(市),共抽查了917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53份执法建议书。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围绕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