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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7.1.6.2 数采仪数据与监控中心数据偏差大于1%。
  7.1.7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异常。
  企业生产工况或污染治理设施发生变化,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未及时响应或变化趋势不符合逻辑。
  7.1.8 其他不符合逻辑的数据变化情形。
  7.2 仪器参数设置异常
  7.2.1 仪器量程设置过大。
  7.2.2 实际监测条件发生变化,仪器参数未相应调整或变化调整未进行登记备案。
  7.2.3 自动监控数据换算公式与有关国家技术规定不一致。
  7.2.4 标准曲线发生改变未进行登记备案。
  7.3 自动监控设施状态异常
  7.3.1 部分擅自停运或闲置。
  7.3.2 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未进行登记备案。
  7.3.3 自动监控设施硬件、软件发生变化未进行登记备案。
  发现存在上述异常情况时,应将该自动监控设施列入重点检查对象。由现场监督检查部门会同环境监测及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必要时可邀请仪器设备和污染治理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专门检查组,对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重点检查。

8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

  8.1 废水采样系统
  (1)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是否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检查反冲洗管路,不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存在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反冲洗水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2)检查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应无过度处理现象。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预处理装置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b、存在过度处理现象。
  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399和HJ/T 377的相关规定。
  8.2.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8.2.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登记备案的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试剂瓶内无试剂,试剂管未插入试剂液位下;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实际使用的试剂的种类、浓度与登记备案不相符。
  8.2.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加热消解温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或超出登记备案的范围;加热回流溶液不处于沸腾状态;
  b、消解瓶在非工作状态(未进行消解反应)时,瓶内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15min或与登记备案不符。
  8.2.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漏气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样品管路和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仪器显示故障或报警信号。
  8.2.5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的,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采用电极法测定的,电极表面无污物,且应能自动清洗电极。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b、电极表面玷污。
  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04的有关规定。
  8.3.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8.3.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登记备案的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试剂瓶内无试剂,试剂管未插入试剂液位下;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实际使用的试剂的种类、浓度与登记备案不相符。
  8.3.3 分析单元
  (1)载气采用空气或氮气,氮气纯度在99.99%以上。载气减压阀压力正常或在登记备案范围(一般高于0.25Mpa),载气流量正常或在登记备案范围(一般在150~180mL/min范围)。采用空气为载气,应有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且在有效期内,采用氮气为载气,在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应设置氧气混入装置。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载气减压阀压力过低,载气流量过低,或超过登记备案的范围;
  b、供给器和氧化反应器之间无渗氧管等氧气混入装置,或氧气混入装置无效;
  c、采用空气为载气时,缺少去除二氧化碳的空气精制装置或失效;
  d、进样注射器柱头有漏液或渗液现象;
  e、内部气路有漏气现象。
  (2)干式氧化反应器燃烧管温度应符合正常工作要求(一般在680~1000℃范围),或在登记备案的范围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干式氧化反应器燃烧管温度过低超过登记备案范围。
  b、燃烧器内催化剂发白、破碎或外观与备案不一致。
  (3)气液分离器应处于正常状态。气液分离器中冷凝器温度应低于露点温度。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冷凝器温度高于5℃,或超过登记备案范围;
  b、冷凝器排水瓶内无水。
  8.3.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样品管路和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仪器显示故障或报警信号。
  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91的相关规定。
  8.4.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8.4.2 操作单元
  (1)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样品管路和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仪器显示故障或报警信号。
  (2)仪器光吸收系数与化学需氧量相关性等参数设置情况应与登记备案一致。
  (3)吸收池应具有自动清洗功能,能自动清除附着在吸收池表面上遮挡光路的污物。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吸收池不具备自清洗功能;
  b、吸收池表面上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01的有关要求。
  8.5.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8.5.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登记备案的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试剂瓶内无试剂,试剂管未插入试剂液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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