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52号)
根据《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
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宋庆斌等68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张宇峰等22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鲍化坤等418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田培斌等401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和张昊等137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宋庆斌等68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人)
宋庆斌
天津市(2人)
梁爱华 刘爱民
河北省(3人)
郭印亮 高贵枝 韩海龙
山西省(3人)
卫高红 闫萍 朱䶮枫
内蒙古自治区(2人)
李丽娜 张春林
辽宁省(4人)
戴武奎 孙振华 张云龙 袁飞
吉林省(3人)
陈慧娥 黄静莉 王国才
上海市(3人)
柳林 崔春雷 孙亚哲
江苏省(10人)
沈利伟 孙志华 许建兵 项伟圆 封金财 张正 李志红
戴国华 刘中港 陆浩亮
浙江省(1人)
范江南
安徽省(1人)
刘冬冬
江西省(3人)
王金忠 陆志勇 李艳
山东省(1人)
赵振刚
湖北省(5人)
肖华 钟会生 陈茂德 陈欣 吕红安
湖南省(1人)
胡浩然
广东省(11人)
黄守国 孔祥辉 马兴飞 邹志鹏 赵伟红 汤梅芳 郭柏林
陈小檀 张传海 杨奕军 郭宏宇
重庆市(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