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表扬“十一五”以来全国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环发[201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
“十一五”以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环保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规划编制评估、投资保障、预算财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推进环保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鼓励广大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者继续发扬爱岗敬业、严谨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我部决定对环境规划院等40个单位或团队、郑定伟等131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表率,为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再立新功。广大环保规划财务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奋发进取,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扎实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努力开创“十二五”环保规划财务工作新局面,为探索环保新道路、实现环保事业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先进集体名单
(共40个)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处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规划与财务处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规划所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