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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方法步骤

  根据秘书处的工作实际,这次教育活动分为“学习动员、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教育 活动从2012年4月开始,到2012年6月结束。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2年4月份)

  一是层层召开动员会。4月中旬,秘书处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动员。会后,各部室要召开会议,再次进行广泛深入的发动,使大家深刻认识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组织专题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和部室集中学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认真学习领会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素质、作风、形象”方面的重要论述和周永康同志在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吴爱英部长、赵大程副部长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以及《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司法部、全国律协的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加强工作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能力素质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提升能力素质、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各部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保证工作成效。

  (二)查找问题阶段(2012年5月份)

  通过自己查、同志帮、领导点等方式,认真剖析查找个人素质、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是自己查。每位同志都要深刻检查自己存在的不足,敢于亮丑,严于剖析。对照《全国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做到“五查五看”:查政治,看是否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查思想,看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查工作,看是否高标准、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查作风,看是否雷厉风行、严谨细致、勤奋敬业;查纪律,看是否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上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严于律己。二是同志帮。部门同事之间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增进团结,共同进步。三是领导点。秘书处班子成员要对自己所分管部室的每一位同志逐一进行点评,肯定长处,指出不足,为每位同志准确查找问题,客观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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