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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中国律师杂志社: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科学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秘书处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机关工作有新变化、新气象、新发展,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律协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的自身建设,把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行动、力量凝聚到加快推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来,奋力开创秘书处工作的新局面,今年上半年,将在秘书处工作人员中集中开展一次“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和周永康同志在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成员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吴爱英部长、赵大程副部长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律协秘书处建设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律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大力开展“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教育活动,整顿机关工作秩序、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治理庸、懒、散、脏现象,提能力,增效率,树形象,实现秘书处机关有新气象、新变化、新面貌,充分发挥秘书处职能作用,为律师事业又有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总的目标是:着眼于依法、充分、规范、高效的履行秘书处工作职责,使秘书处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光荣感、荣誉感、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作风纪律进一步严明,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办公信息建设进一步加强,努力造就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善服务、守纪律的工作人员队伍。加快形成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把秘书处建设成团结和谐、务实创新、规范有序、廉洁高效的律师行业管理机关,真正成为全国律师行业管理机关的表率和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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