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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2〕173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的请示》(华夏董发〔2011〕05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西安市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20层”变更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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