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硕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蓝色,同时印有授予硕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
(三)学士学位证书:A4纸周边印有花边,底纹衬托防伪图案水印,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其下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版心为浅绿色,同时印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内容;右侧留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位置。在版心底沿上方,按授予学位对象不同,分别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字样。
(四)专业学位证书:其版心印有授予专业学位的有关内容,版心底沿上方印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其他与上述相应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格式相同。
四、新版学位证书加强了防伪措施,其材质采用无荧光水印纸,纸内夹有防伪图案水印,和防伪油墨暗印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监制"字样。
五、为便于今后实施电子注册和网上查询,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十六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8年授予的学位,填2008;后六位数为各单位学位获得者的顺序号码。
六、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需在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T";专业学位证书的编号,其编号起始位置加大写英文字母"Z",其它与上述第五项编号要求相同。
七、新版学位证书自2008年1月1日启用。
附件:一、调整后的学位证书样式(略)
二、调整后的学位证书填写说明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二:
调整后的学位证书填写说明
学位证书的填写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的字体一律使用规范汉字(可使用计算机打印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准确。证书如有涂改,不再有效。
一、博士、硕士学位证书的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