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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学位[200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军队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其说明印发给你们。

  有关试点工作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二、关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说明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提高我国汉语国际推广能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改革和完善对外汉语教学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汉语国际推广新形势需要的国内外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和传播中华文化的专门人才,决定在我国设置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汉语国际教育"是指面向海外母语非汉语者的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eaching Chinese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简称MTCSOL。

  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为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四、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化知识、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技能、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五、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

  六、入学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或联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七、教学以培养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为主,同时注重培养外语能力和文化传播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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