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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抓紧做好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备案和考评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抓紧做好2011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备案和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8]15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地环境检测管理办法》(农质安发[2003]19号)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农质安发 [2010] 21号)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的选定、委托和管理,并负责对产地环境检测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请各省级工作机构将本行政区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的委托情况报表(见附件1、附件2)和本年度产地环境检测工作质量考评结果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到部中心审核处shc@aqsc.gov.cn)。
  各省级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实现产地环境检测工作在统一规范、科学公正的条件下全面开展,保障产地认定工作质量。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审核处联系。联系人:白玲;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公布名录

序号检测机构全称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计量认证有效期限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行业报备单位协议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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