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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通知
(农质安发[2011] 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 :
  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提高产品认证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管理,提升无公害农产品检测工作质量,保障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评,是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中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等要求,对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 部中心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协助部中心做好本行政辖区内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的具体考评工作。
  第四条 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评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考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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