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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的通知

  农业银行要以中间业务为重点,大力拓展能够增加银行非利息收入的新业务。所谓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占用贷款规模,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依靠为客户提供各种中介业务和金融服务来获得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各项业务。80年代以来,国际上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迅猛,已经由传统的结算、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发展成为包括信托、租赁、代理融通、现金管理、信息咨询、银行卡、ATM等无所不包的中间业务体系,非利息收入在银行盈利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代商业银行服务范围的延伸,金融新产品的不断增加,农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具有非常大的潜力。从现在各行开办的中间业务看,基本上还是纯服务性的,收入比重不大。各行要根据实际,制定出发展中间业务的计划,扩大外汇结算业务,大力推广信用卡业务,开办多种代收代付业务、保管箱业务和提供夜间保管服务等,力争在近3年内使农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一个大的发展,从而增加银行的非利息收入。
  坚持分类指导,逐步推广各种新业务。由于新业务既是一个时点的概念,又是一个区域性的概念,不同区域的分支行在同一时间对新业务有不同的理解,同一个行在不同的时点上对新业务也有不同的内容。所以,新业务开发出来后,必须实行分类指导,逐步加以推广和普及。分类指导的原则是:(1)以广东省分行和广州、深圳、厦门、上海、青岛、杭州、大连、天津、武汉等9个口岸城市分行为业务创新行。这些行要承担起业务创新的重任,要出经验,出制度,出成效。(2)新业务的开发先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各大中城市行推广,通过新业务的推广,促进农业银行城市业务的开展,并充分发挥这些行在当地的示范和带头作用。(3)根据各地经济发展需要,适时在全行做好某项或多项新业务的推广普及工作。
  三、总结推广已经开发出来的新业务
  (一)继续做好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和房改信贷业务的推广工作。过去几年,农业银行在推广这些业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创造了许多经验,这些业务也带来了显著的效益。一些大中城市行和经济发达地区的行,这些业务已经变成传统业务,要注重上规范、上档次,做到规范经营,稳健发展。还有一些行,当地经济已具备条件,应积极地适时地把这些业务开展起来。
  (二)推广能够完善银行负债功能的业务种类。负债功能,特别是存款功能制约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农业银行要实现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变,必须要在完善农业银行的存款功能上下工夫。在银行业的竞争中,哪家银行的存款功能最完善,哪家银行就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有更大的份额。
  可以推广的业务项目和金融产品有,要继续推广“电脑储蓄通存通兑”,扩大联网范围;推广“一折多币储蓄”和“定活一本通储蓄”;推广“代发工资”和各种“代收费用业务”;推广“电话银行”的查询系统和转帐交易系统;开办“汽车银行”服务业务,为企业上门解款、处理票据汇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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