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6月22日 农银发〔1995〕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印发给你们。各行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意见
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加快农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的步伐,总行决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大力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
一、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的重要意义
农业银行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的改革,业务范围和服务种类有了很大的变化,许多新业务得到了开发和推广。通过这些业务的开展和普及,完善了农业银行的服务功能,为农业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提供了基础。
但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比,农业银行在业务种类、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开发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当前,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一,拓展商业银行新业务是完善农业银行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增强竞争能力的需要。根据《
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一些业务种类如票据贴现、代理收付款项、代办保险和提供保管箱业务等,到目前为止农业银行有的行还没有开办起来,有的只是少数行开办了。农业银行要实现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变。就必须要完善服务功能,把这些新业务及时开办起来。
第二,拓展新业务是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的需要。农行要办成商业银行,要树立“存款立行”的观念,同时要优化存款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一些新业务,例如代发工资、代收各种费用、开办信用卡等业务组织的资金都是低息存款,通过这些业务的发展,对优化银行的负债结构,降低经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拓展新业务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需要。通过推行一些新的贷款形式、贷款种类,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从而提高资产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