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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调度调剂暂行办法[失效]

附件: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借款借据(借款单位存查)

  一、借入方:            二、贷出方:
    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号:
  三、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率:
  五、借款期限:自199 年  月  日到199 年  月  日止
  六、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还款时间(一次或分次归还):
  八、借入单位愿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关信贷资金管理和贷款管理的一切规定。
  九、贷款监督:贷出方有权了解、监督、检查借入方的贷款使用情况,借入方应积极配合,给予方便。如借入方违反人民银行、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贷出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给予罚息处理。
  以上条款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执行,贷款全部偿清以上条款自动解除,在以上条款有效期内借贷双方应共同遵守。

    借入方(公章)              贷出方(公章)

    借入方行长(签字)           贷出方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正本、副本、贷款单位存查、借款单位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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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中国农业银行资金调拨通知书

┌──┬────┬──────┬─┬────┬────────────┐
│  │单位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单位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总行│
│调 │    │    分行│调│    │            │
│入 ├────┼──────┤出├────┼────────────┤
│单 │帐  号│      │单│帐  号│            │
│位 ├────┼──────┤位├────┼────────────┤
│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总行│
│  │    │    分行│ │    │            │
├──┼────┴──────┴─┴────┼────────────┤
│金 │人民币               │十亿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额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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