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告表的传输时限
1.省行的报告表5天内传至总行;
2.地、市级联网行的报告表7天内传至总行;
3.县级联网行的报告表9天内传至总行;
4.非联网行的报告表15天内传至总行。
各行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告表按时传至总行。
四、查询及补制副本
(一)联行的查询工作是销帐工作的重要保障,查询的及时与否与销帐进度紧密相关,各行要对查询工作高度重视。为了使查询工作顺利进行,特对查询方法作如下规定:
1.对于收、发报行不符;报单号不符;金额不符的错误,查询双方行。
2.对于逾期未达,谁先报查谁。主要查询输机是否有误,若输机无误,必须向对方行查询是否收到此报单,若未收到,则应立即要求补制副本。
3.逾期未达在查先报者的同时,总行按未报行打印出一份未达清单,寄送有关行处,并需要查清如下情况:
(1)是否及时上报。若没有及时上报,必须尽快传至总行。
(2)是否真正未达。若是真正未达,应尽快向对方行求补。
4.总行在每个月的第一工作日,将查询数据下发各省行,各省行必须一个月内将查询结果传回总行。
5.为了接收新的查询数据,各行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必须将查询库清空。如果未能清空查询数据库,将会造成重复查询,使查询结果无效。
(二)查询人中的配备
各行根据本行的业务量的多少,以及能否满足工作需要来配备查询人员。
1.日均输机量在2,000笔以上的行,必须配备两名查询人员。
2.日均输机量在2,000笔以下的行,配备一名查询人员。
(三)未达帐的求补和补制工作
1.收报行根据查询清单,发现某笔帐确系未达,经会计主管同意,应立即向对方行要求补制副本。无论是电划、邮划报单都可以电报方式向对方要求补制副本。
求补电报格式:
(4XXXX)行你(XXX)号表中(XX年XX月XX日)(电/邮)(借/贷)(报单号)人民币(金额)我行未收到请补制副本。注明“补制副本,注意重复”(4XXXX(XX月XX日)
2.发报行收到对方行发来的补制电报时,应首先核实此笔报单是否本行所发,若确系本行所发,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方可补制。
(1)邮划报单
按原报内容补制1-3联及附件,更改报单号码为原报单号码,发报日期为原报日期。注明“补制副本,注意重复”,然后寄出。同时在卡片帐上注明“XX月XX日已补”字样。
(2)电划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