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2年度接收重点支持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
3.本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3年1月-2015年12月”。
申请书应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并应论述与本年度资助方向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本重大研究计划申请报送日期为2012年5月14至18日16时。由集中接收组负责接收申请书。
5.本重大研究计划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细胞编程和重编程的表观遗传机制”;“申请代码1”选择代码C06范围内的子代码,“申请代码2”可根据申请内容自行选择。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
(3)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5月18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报送申请材料时,报送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应通过ISIS系统对申请书逐项确认。
(4)可将纸质申请书直接报送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集中接收组(行政楼101房间)。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速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