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8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帐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年4月2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805”,证券简称为“国债0805”,是2008年4月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9元。

  二、本所从2012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23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2年4月23日除息交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