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1号――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1号)
关于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的公告
为统一政策,公平税负,现将部分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公告如下: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玉米胚芽属于《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中初级农产品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