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或个人赛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大赛优秀裁判人员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裁判人员每赛项不超过2名,由赛项推荐大赛执委会认定。
对积极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合作企业,颁发“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对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市,颁发“年度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农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认真负责、成效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其中,突出贡献奖由大赛组委会评定;优秀组织奖由2012年全国农业技能大赛执委会组织评审颁发;优秀工作者由赛区推荐大赛执委会认定,每赛区一般不超过5名。
十、组队方式与原则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织代表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本区域内设置相关专业的涉农高、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学)在籍学生及农广校学生中,经选拔组成1个高职代表队和1个中职代表队参加比赛;鼓励有条件的农广校参加中职组的项目比赛。
高职项目为团体赛,每省参赛学生为2人,须为同校在籍学生。中职项目为个人赛,每省参赛学生不超过2人,须为不同校在籍学生。高职学生不能参加中职项目比赛,中职学生不能参加高职项目比赛。各省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若干名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组成。
十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各参赛学校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网站热点专题下的农业技能大赛专栏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由各省农业部门商教育部门后,于2012年5月10日前,通过正式文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技能大赛报名表、参赛回执、参赛学生学籍卡、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学员照片(小二吋照片2张)等,统一函寄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梅霞同志收,信封上请注明大赛报名字样。各省农业厅还需要填写2012年报名选手信息汇总表,于5月10日前发到meixia1968@yahoo.com.cn,邮件标题统一为“**省选手信息汇总表”。纸质件与电子件信息需要完全一致。逾期不再受理,且一律不接受院校直接报名。
十二、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的参赛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