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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119、羊驼繁育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20、骆驼资源开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121、刺参产业技术研究与示范
  122、龟鳖类良种选育及高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123、河豚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
  四、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选择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申报、评审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首席专家。鼓励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和地方创新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五、申报资格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
  1、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具有项目实施必须的科研设施条件,优先支持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农作物改良中心等建设依托单位;
  3、具有较强的研发优势,拥有相关领域国内知名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
  4、具有丰富的项目组织管理经验,优先支持曾主持过国家和省部级相关研究项目(课题)的单位;
  5、每个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含第一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家。
  (二)首席专家的条件
  1、有固定工作单位,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诚信记录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不超过65周岁。
  2、只能主持1个或参加不超过2个国家级项目,包括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和863计划、支撑计划。
  3、已获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资助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的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项目。
  4、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申报项目。
  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评审。
  六、申报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申报文件编写应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文件由申报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三部分组成。
  (三)申报文件首先通过网络发送到指定邮箱,不接受专家直接到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待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按评审通知要求将申报文件一式8份带到答辩现场;申报文件由申报函、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等三部分合订在一起,用A4纸、3号仿宋字体打印、双面印刷,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四)报送申报文件的截止日期:请各申报单位于2012年4月20日17点前,将申报文件电子版报送到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合作处,过时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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