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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环县博物馆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环县博物馆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223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环县博物馆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1]20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环县博物馆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所涉一级文物请单独编制方案另行报批。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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