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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要内容,结合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形式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行业同时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6月4日至10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二)6月10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6月11日至17日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四)6月18日至24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研讨交流、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基层到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并要在客运站、轮渡码头、客渡船(旅游船)、长途客车等地,通过现场宣讲、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录像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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