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嘎仙洞遗址危岩体加固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332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嘎仙洞遗址危岩体加固设计方案〉并请批复的请示》(内文物发〔2011〕22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嘎仙洞遗址危岩体加固设计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评估岩体失稳对遗址的影响,并分析该加固工程对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在确保遗址周边岩体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干预,合理布置工作量,尽量减少锚固范围。
(三)补充说明SNS防护网布置范围的依据。
(四)补充洞体内鳞片状脱落段监测及防风化试验的具体设计。
(五)补充遗址所在区域地震的基本情况。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设计单位依据上述意见对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完善设计图,补充岩体现状测绘图且标明危岩体位置及规模等,并标明加固工程的相关设计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