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印发《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部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姚文英;联系电话:010-62191443;传真:010-62115730。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以规范认证和强化监管为重点,以标志推广和监管示范为抓手,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方法,全面开展“三品一标”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900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6000个,畜牧业产品1500个,渔业产品1500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00个,种植业产地3000个,畜牧业产地1000个,渔业产地1000个;做好到期产地和产品的复查换证工作,确保年底有效无公害农产品达到70000个;力争新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200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使用率明显提高。
三、推动措施
(一)扎实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围绕标准化示范创建,狠抓产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要结合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加强优势产区生产基地建设的要求,围绕各类标准化示范创建,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力度,实施整体推进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对已认定产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地环境符合标准;做好到期产地复查换证工作,巩固产地认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