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陕西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12]6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的函》(陕政函[2011]169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陕西教育学院改建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4390;同时,撤销陕西教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安排解决。
三、学校要大力加强教师教育,把培养培训幼儿园教师作为学校的重要任务。
四、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五、为支持学校发展,你省承诺“未来五年投入资金2.1亿元(其中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0万元共1.5亿元,学校自筹专项经费6000万元)”,须落实到位。
六、该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科学。
七、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快学校建设和发展步伐,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该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陕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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