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进工作方式。突出规划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全局出发,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总体发展规划以及流通网络、社有企业专项规划,启动实施基层社振兴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做好系统指导,提高系统指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注重典型示范。根据分类指导要求,着力培育一批基层组织建设、社有企业发展、经营网络构建等各种典型,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引领和带动系统工作开展。强化业务带动。加强上级社与下级社的产权、业务联合,带动系统发展。尤其是省市级供销合作社要推动社属企业同基层联合发展,把经营网络向基层延伸,带动县及县以下网络建设和业务振兴。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现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指导。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级联合社相关业务部门对系统工作,要共同参与,加强配合,合力推进。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联合社要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工作的科学考核,建立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项目和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资金投向挂钩,向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适当倾斜,更好地指导系统发展。要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加强对下级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政策执行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定期评估和及时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大资金扶持。各级联合社要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协调,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继续争取扩大“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规模。对基层社振兴规划,给予相应资金支持。有条件的省、市供销合作社要从社有资产的收益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系统发展。推动“钱往基层流”,各种项目资金用于基层的比例要逐年提高。要加强政策协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发4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解决企业财务挂账和银行债务,落实土地出让金返还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推动经营网络和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方面,出台更加灵活、宽松的措施。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系统内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的新成效、新经验,大力传播供销合作社服务城乡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感人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供销合作社“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的精神,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地位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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