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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同意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12]5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的函》(内政字[2011]24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内蒙古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校代码为10132;同时,撤销内蒙古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医科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内蒙古医科大学由你区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区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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