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培训的通知
(财会[2012]6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后勤部财务部),北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的要求,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科学发展,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坚持依法依规理财、娴熟财务会计制度、精于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努力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高端会计人才供需矛盾,带动和引导各级大型、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预算、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机构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依据《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启动2012年行政事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专门班有关组织工作。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财务部)、武警总部(后勤部财务部)(以下简称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各省级财政部门)协助我部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在三级甲等医院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三级以上(含三级)医院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门科级以上业务骨干,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驾驭政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