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徽庐江烟墩古墓考古发掘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298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庐江县烟墩古墓抢救性发掘的请示》(皖文物保[2011]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庐江县烟墩古墓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二、有关考古工作方案应做以下修改:
(一)应在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的考古调查、勘探,掌握烟墩古墓所在区域相关遗址、墓群的分布情况,搞清墓葬陵园范围、布局,深化对墓葬性质、内涵及该区域历史发展进程的认识。
(二)对发掘区域进行全面布方,建立永久基点,并建立三维测绘系统和资料管理系统,为开展长期考古、研究和保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三)对墓葬封土的发掘,可在掌握平面形制、面积的基础上,先期对四分之一部分进行解剖,详细了解封土破坏、修复到现状形成的过程。
(四)增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制定考古现场重要遗迹和出土文物保护预案,做好考古与保护工作的衔接。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指导有关单位对考古工作方案进行补充完善,报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管理,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做好日常看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同时应做好宣传管理工作,避免影响正常的考古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