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委会办公室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参评项目的申报材料,应由各地区、各部门(专业)的有关机构归口推荐。
(六)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已获得其他同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项目。课题成果参加研究者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论文成果一般不超过3人。1位作者作为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成果,但可作为参研人员申报其他成果。
五、联系方式
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人:吕洁、陈妍君
联系电话:010-68783979、68783990、68783949(传真)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设奖情况一览表
附件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3:成果论证活页
国家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设奖情况一览表
奖项
| 奖励等级
| 名额
|
课题论文奖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35
|
三等奖
| 55
|
专著奖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4
|
统计教学奖
| 教材类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6
|
课件类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2
|
三等奖
| 3
|
信息技术应用奖
| 一等奖
| 1
|
二等奖
| 5
|
三等奖
| 10
|
博士论文奖
| 一等奖
| 2
|
二等奖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