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推动各地方组织制定战略实施年度推进计划,落实部门任务分工,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按各部门职能分工,做好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别、遗传资源、民间文艺和传统知识等优势领域及文化、旅游产业等专题战略实施工作。
7.在现行国内法律和国际规则框架内,推动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适应性修改。
8.加强地方战略实施工作交流,完善战略实施信息交流渠道,编撰战略实施简报,通报工作进展。
9.完善省、市两级战略实施领导机构和机制,推动设立战略实施专兼职职能部门。
三、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实现战略实施重点突破
10.继续在江苏深入开展战略实施示范省创建工作,进一步摸索经验,探索通过示范省创建推动区域战略实施工作。
11.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园区)创建工作,充分争取地方政府对示范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构建完善有利于促进发展、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营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环境。
12.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与利用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地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形成与相关部门间的联合推动机制、上下联动与信息分享机制、与分析研究机构间的研究支撑机制。
四、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形成战略实施新抓手
13.深入落实将于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协调和督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能力。
14.加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推动行业和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五、加强保护工作,营造战略实施的良好市场环境
1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敏感问题研究,完善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体系。
16.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深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省、市二级版权执法体系,强化基层版权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