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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个人化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管理办法》等居民健康卡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的通知(一)


  附表2:卫生部居民健康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注销表

使用单位名称

 

所属区县

 

管理部门

 

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医保编码

 

安全存取模块(SAM)卡应用统计

安全存取模块(SAM)卡编号

安装应用位置

注销理由

  

□丢失

□损坏

□业务网点取消

  

□丢失

□损坏

□业务网点取消

  

□丢失

□损坏

□业务网点取消

(如数量多,可另附安全存取模块(SAM)卡应用统计清单)

安全存取模块(SAM)卡归还数量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

 

日期:

 
 

管理机构盖章:                   负责人:

 

                          日期:

 
 

经办人签字:

 

注销时间:年月日时分

 


  附件5:
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以下简称居民健康卡)产品的管理,确保居民健康卡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相关工作。依据《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规范V1.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涉及检测的居民健康卡产品包括居民健康卡的芯片、卡片操作系统(COS)、成卡以及居民健康卡读写终端或读写模块(以下简称终端)等,不包括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检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居民健康卡产品生产单位,各单位所提供的居民健康卡产品须通过卫生部指定的权威IC卡及终端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检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卫生部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册管理中心)负责居民健康卡产品检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委托专业指定权威检测机构实施居民健康卡相关产品的检测,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检测管理办法及规范的制定;
  (二)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产品备案申请;
  (三)依据本办法对申请单位的备案产品检测申请进行审核;
  (四)组织产品备案检测及定期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五)监督检查产品备案检测情况;
  (六)对通过审核的产品颁发居民健康卡产品备案证书;
  (七)负责备案产品信息的出版、发布。
  第五条 指定权威检测机构根据《居民健康卡用户卡及终端产品检测规范V1.0》、《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检测规范V1.0》对送检产品实施测试,并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主要职责如下:
  (一)配合注册管理中心制定检测规范;
  (二)配合注册管理中心明确送检要求;
  (三)明确检测费用及检测周期,并知会注册管理中心;
  (四)实施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五)定期向注册管理中心提交检测情况汇总报告。
  第六条 产品生产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接受相关产品检测,主要工作如下:
  (一)向注册管理中心提交产品备案检测申请;
  (二)根据要求向指定权威检测机构提交相关产品资料及产品;
  (三)配合指定权威检测机构开展检测;
  (四)获取检测报告和居民健康卡产品备案证书。

第三章 产品备案检测流程

  第七条 提出产品备案检测申请的单位应符合《居民健康卡生产单位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备案单位资质要求,并通过注册管理中心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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