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帝豪上院二期建设项目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意见
(办保函〔2011〕36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洛阳市帝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豪上院二期建设项目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1]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东周王城遗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其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工程。洛阳市帝豪上院二期建设项目不利于东周王城城墙遗址的整体保护,我局暂不同意该考古发掘项目。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调整选址方案,将该项目移出东周王城城墙遗址,另行选址建设。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合作编制《洛阳东周王城遗址保护规划》,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