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吉古城考古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1288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安吉古城考古五年计划的请示》(浙文物发[2011]7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安吉古城考古工作计划(2011-2015)。
二、该工作计划需做以下补充完善:
(一)应在对以往考古工作成果进行整理、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从大遗址的角度出发,把安吉古城、窑山、山墩遗址与龙山、笔架山、上马山墓葬群联系起来,对该区域内的相关遗存进行整体考虑。
(二)方法上应以考古调查、勘探为主,应慎重选择发掘地点,严格控制发掘面积。近期应将古城的布局、城内的重要遗迹和城外的相关遗址作为工作重点。
(三)建议增加遗址保护和展示内容。
(四)应建立统一的考古资料数字化管理系统。
(五)应强化课题意识,加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
(六)应加大文物保护科技力量,注重考古现场和出土文物的保护工作。
(七)应制订合理、详细的经费预算和保护措施。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安吉古城考古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考古工作顺利开展。涉及考古发掘的内容,请按程序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