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河南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内地与香港合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河南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内地与香港合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批复
(文市函〔2012〕239号 )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11〕1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设立内地与香港合资演出经纪机构。
请申请人到商务、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持批准文件到我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此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