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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美国歌手陶喆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美国歌手陶喆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29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2〕16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轩昂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美国歌手陶喆,于2012年3月24日到北京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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