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加强信息交换工作,促进区域内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各省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积极开展信息交换,组织信息化观摩,共同提升信息化水平。
七、编印《泛长三角流动人口工作信息》。全年共编印七期《泛长三角流动人口工作信息》,六省一市人口计生委分别编辑一期,顺序和时间安排为:上海(2月)、江苏(4月)、浙江(6月)、安徽(8月)、江西(10月)、湖北(11月)、河南(12月)。
牵头省:上海市
轮值省:河南省
附件3:
2012年泛珠三角区域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计划
2012年,泛珠三角各省(区、市)将继续加强区域交流和协作,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巩固和深化区域“一盘棋”;坚持以人为本,拓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范围,维护好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交流沟通,磋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继续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会等方式,磋商解决政策衔接、信息协查、宣传引领、便民维权、利益导向等领域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到区域内相关省(区、市)考察学习,交流服务管理经验,商洽区域协作事宜,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协作环境。
二、拓展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内容
加强泛珠各省(区、市)之间在人口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协同与合作,统筹推进户籍、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等相关制度改革,强化职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发展能力,推进流动人口市民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争取率先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同时争取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将均等化服务向社会管理层面延伸,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三、尽快出台省际间协作的两项协议
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结合泛珠地区工作实际,继续完善《跨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协作协议》和《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协作协议》,争取在区域内尽快实施;督促基层工作人员认真落实相关协议,及时总结研究典型案例,建立严谨、规范的操作流程,形成良好的配合氛围。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变更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对接接口,简化交互流程,做好对接后信息的协查、反馈、接收以及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及时交换数据,以信息促协作,以信息引导服务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