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机构年度内发生经由内审稽核检查但未发现的风险点引发案件的情况,则 内审稽核工作力度单项考评为不合格。
评价人参考以上要素对内审稽核工作力度予以评价。
4.内控执行力建设: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加强内控执行力、提高内控水平的工作力度和成效,以及内控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
是否对各项业务制定了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保证内控制度的贯彻执行覆盖到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所有风险点;能否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加强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督、强化重点业务风险点的管控;是否通过对内控的实效性进行检查、对案件风险进行排查,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进行检查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级机构得到贯彻执行,有效发挥化解案件风险的作用。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机构年度内存在严重的内控失效导致案件发生的情形,则内控执行力建设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评价人参考以上要素对内控执行力建设予以评价。
5.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考核对案件问责制度和整改要求的执行力度。
能否建立完善的案件问责执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标准、责任追究具体内容,并建立完善的案件责任评价和责任追究程序;能否确保案件责任落实在具体岗位,并以明确的规章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能否严格落实“上追两级”、“双线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对银行业案件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机构内存在的违规行为责任人,能否主动按照“上追两级”、“双线问责”的原则实施处罚;能否根据暴露出的案件风险情况,及时、全面、细致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效果作为对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之后各项检查的重点。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机构年度内在发生案件、进行风险排查之后,仍然发生同类同质案件,则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一票否决”考评以其省级分支机构为考评对象实施;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机构法人为考评对象实施。)
评价人参考以上要素对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予以评价。
(二)评定标准
对以上5方面的单项考评结果,均设合格、不合格2个档次;如果被考评机构获得3个及以上不合格,综合考评结果为不满意; 1-2个不合格,综合考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全部合格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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