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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322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宁波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请示》(泰保字〔2012〕1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使用宁波地区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以及条款编号等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产险〔2011〕376号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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