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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各副省级城市版权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协会、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国家版权局网站(网址:www.ncac.gov.cn)自2000年9月开通以来,在加强版权信息公开、扩大版权宣传影响、震慑侵权盗版行为、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党和国家办好政府网站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版权局网站的质量和水平,经不断调整改进,国家版权局网站于2012年3月1日正式改版上线。新版网站通过优化网站栏目、页面展示效果,突出网站重要栏目,使网站重点内容更加醒目,更加适合目前用户阅读网页的习惯;同时,对网页色彩进行重新定位,进一步突出了网站的权威性、时代感。
  为保证国家版权局新网站信息采集的全面准确,充分反映各单位各部门的版权工作,突出时效性、权威性,发挥国家版权局网站在版权监管、宣传和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要求,结合国家版权局实际,现就加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信息中心三定方案,国家版权局委托信息中心承担国家版权局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
  二、信息中心运行维护部设专门人员负责网站信息采集工作,对外采集信息电子邮箱地址为:ncacgov@126.com,报送信息邮件标题格式为“信息标题+报送单位名称”;
  三、请各收文单位指定专门的版权信息报送员,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区、部门及行业的版权工作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信息中心报送;
  四、信息报送工作应作为衡量各地区、各部门版权工作开展成效的一个重要依据。国家版权局将于每年中通报一次各单位半年网站信息的报送及被采用情况,年底通报一次全年工作情况,促进信息报送工作的有效开展。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国家版权局网站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提供信息,充分反映自身工作,不断增强国家版权局网站在版权领域的宣传阵地、信息平台、服务窗口和工作纽带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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