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密云县北庄镇明长城黄岩口村段抢险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22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密云北庄镇黄岩口村段长城抢险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1〕15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该保护工程属抢险加固工程性质,应以确保长城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前提,坚持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保护长城遗址(包括敌楼及城墙)古朴沧桑、自然参差的历史面貌。应根据长城墙体遗址保存现状,在确保遗址本体安全的基础上,以清理归安和局部加固为主,进一步核减工程量和实施范围。
(二)排水问题影响长城遗址本体结构稳定和遗址安全。应进一步深化、完善长城遗址保存现状调查与评估,明确威胁遗址安全的各类病因、病害及发展程度。在此基础上,完善长城遗址排水设计,解决威胁长城遗址安全的自然因素问题。
(三)应进一步完善方案文本及设计图纸,在设计图纸中应明确标注相关保护措施的具体工艺、做法要求及其实施位置和范围。修缮过程中,应尽可能使用遗址周边散落的原有建筑材料,并注意修补部分与现存部分的连接问题,确保其牢固结合。对出于结构安全需要,确需按照传统工艺、材料和形制补配建筑构件的情形,应注意采取适当方式标示。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程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中请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