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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编撰《博物馆展览交流信息(2011)》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请支持编撰《博物馆展览交流信息(2011)》的函
(办博函〔2011〕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进一步加强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博物馆文物藏品资源的特色与优势,促进博物馆间的资源整合,提升和拓展博物馆的文化传播功能,我局委托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开展馆际展览交流平台建设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拟于近期编撰《博物馆展览交流信息(2011)》。
  请各地组织有关博物馆,特别是国家一级博物馆和省级以上博物馆应积极提供交流展览信息。有关展览信息要求如下:
  一、展览名称。
  二、展览主题(不超过60字)。
  三、展览内容(不超过100字)。
  四、重点展品介绍(不超过3件,附照片及展品年代、出土地点等信息)。
  五、展览场地要求:所需展厅面积、环境指标要求、其他特殊要求。
  六、博物馆馆标等形象标志。
  七、展览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
  八、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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