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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培训体系建设的意见

  三、气象培训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构建开放式气象培训体系
  1.气象部门培训机构是气象培训的主体。气象部门培训机构由国家级和省级两级构成,负责组织实施全体气象从业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在全面提升气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岗位能力培训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2.气象及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是专业型和复合型气象人才的培养基地。继续深化局校合作和省部共建,充分发挥相关高校在基础性、复合型气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在气象培训中的辅助作用。引导相关高校优化气象类本科专业设置,推进气象探测、公共气象服务、气候资源和气象灾害管理等学科建设,促进相关高校人才培养与现代气象业务的衔接。
  3.业务单位是气象业务科技人才培训的实践基地。利用各级气象部门的业务平台,以交流访问、短期实训等形式,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岗位实践和体验式教学基地作用。
  4.科研院所是创新型气象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训的平台。依托相关科研院所在重点学科、实验室以及科研项目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其在骨干人才培训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培训中的引领作用。
  5.相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是气象人才培训的有益补充。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相关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在公共基础学科方面的优势,开展政治理论、管理知识等相关培训,充分发挥其在气象人才培训中的补充作用。
  6.海外人才培训基地是气象骨干人才培训的有效途径。利用海外人才培训基地在科学技术、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定期选派骨干人才参加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其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推动作用。
  (二)加强气象部门培训机构建设
  1.国家级气象培训机构。加强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能力建设,气象培训课程体系建设、教材(课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重点负责高级专业技术骨干、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高新技术、国际培训和对其他气象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国家级培训机构在高层次气象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在现代气象业务培训中的示范作用、在培训学科与教材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在气象培训体系中的牵头指导作用。
  依托办学条件较好的省级培训中心,建设一批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分中心。除面向本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外,还要按照全国统一布局,承担面向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全国性大规模岗位培训、基础业务培训;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的培训、气象及相关技术推广应用培训;针对特殊领域的专项培训等任务。充分发挥其作为国家级气象培训机构的重要补充作用和面向基层培训的主体作用。
  2.省级气象培训机构。推进省级培训中心建设,主要面向本省气象行业职工,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气象业务和管理等培训;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针对气象信息员的相关知识培训,面向社会开展气象科普知识培训;利用气象远程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开展面向本省的远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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