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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对账办法》的通知

  说明:1、会计对账的支出数,口径统一为“支款数与退款数之差”。
  2、基层经办行于每月终了后2个工作日内向各基层预算单位发出本表。
  3、基层预算单位在对账单回执上注明对账结果并加盖对账印章,于每月终了后4个工作日内反馈基层经办行。
  4、依据对账需要,本表可相应增减对账内容。

  附表2:
  ⅹⅹ银行 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会计明细对账单
  基层预算单位名称:
  基层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对账月度:  年  月       第  页,共  页
  账号: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日 期

 

凭证种类和号码

 

预算来源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支款数

 

退款数

 

收款人

 

摘 要

合  计

 

 

  

1

 

 

 

科目1

 

    

2

  

 

科目2

     

3

  

 

科目3

     

4

  

 

……

     

5

 

 

 

……

 

    

6

  

 

……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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