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2011年的预算执行工作已接近收尾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后两个月的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要严格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今年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安排教育等部分重点支出、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支出,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经预算安排使用。地方财政也要比照执行。与此同时,要做好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也为2012年年初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前做好准备。在继续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做好2011年度财政决算编审相关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认真做好2011年度财政决算编审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决算公开工作。
(一)做好年终财政收支清理。认真核实年度预算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全面清理本年应收应支款项。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要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项往来账款。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家金库、收入征收机关及有关单位将财政收支数字核对一致,保证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为完整准确地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二)抓好财政决算编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决算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决算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大对决算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及时解决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决算布置和编审等关键环节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决算人员熟悉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准确把握填报口径,熟练运用决算软件,严格按照编审要求填报数据,认真细致做好数据审核,提高决算数据质量。
(三)加快推进决算公开工作。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要求的规定,做好决算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公开,落实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高决算编制水平,夯实决算公开基础,并积极做好决算公开后的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