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长信箱工作的通知
(卫办新发[2012]6号)
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自2004年卫生部网站开通部长信箱栏目以来,在部领导的重视和各司局各单位的支持下,坚持受理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汇集群众意见建议、普及卫生政策和健康知识,为加强我部与公众的沟通联系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
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长信箱受理、办理、回复和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部长信箱工作的重要性
部长信箱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是政府和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访工作的方法及重要手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部长信箱既是我部政务公开,向群众解释卫生政策、宣传健康知识、获取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医改成效、塑造正面形象的窗口。各司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部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来信,切实为民解忧、为民办事,保障卫生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部长信箱工作职责
(一)办公厅新闻办和信访处负责部长信箱来信的初步处理和转办。新闻办负责受理政策咨询和健康知识类信件,信访处负责受理情况反映和建言献策类信件。在收到来信2个工作日内对来信进行初步筛选和分类,剔除恶意攻击、诉求不明、同内容多次来信等无效来信后,对不属于我部职能范围或有关司局已提供回复口径的来信,由新闻办或信访处通过“快速回复”直接答复来信人;不能直接回复且属于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职能范围的,通过部网站后台“分办拟办”转交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办理;对符合《
信访条例》规定,属于信访事项的来信,由信访处按照《卫生部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规定》办理。原则上在部网站后台办理部长信箱来信,除需转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纸质办理单。